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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0972952
论辨病与辨证
http://www.100md.com 《中华现代中医学杂志》 2006年第2期
论辨病,1病与证的病理本质,2病与证的本质特征,3病与证的相互关系与临床意义
     病与证,是两个不同的病理学概念,其病理的本质与特征各不相同,正确认识其差异,对于提高诊疗水平意义极大。

     1 病与证的病理本质

    所谓病,从广义上讲,泛指一切意义上的机体不适或异常,故历代文献中有患、痛、苦、忧、难、败等义;从狭义上讲,指由固定名称所代表的具体病种,如感冒病、消渴病等,而疾与病,古人认为轻者为疾、重者为病,故一般又统称为疾病,本文所论即指此。

    就病的本质而言,每一个具体的病名,是对该病的特点与规律等全过程所作的病理性概括。每一个病所反映的全过程,都有着许多相互关联的环节,如必需的发病条件、特异的致病原因与起病方式、固有的病理改变与传变趋势、必然的临床表现与预后转归,并按一定时序构成有相当独立性的疾病过程。任何一个病的过程都十分复杂,因为病所包含的各个环节之间,既存在着质与量的差异,又存在着无限多而又紧密衔接的病理阶段,每个阶段常常又不止一种病理变化。

    所谓证,是中医学所独有的病理学概念,传统的认识却不太统一。从广义上讲,有为病者,有为证者,即如当今所说的证型,亦有统称为病证者;从狭义上讲,指为症者,即疾病单个的症体。时至今日,中医诊断学界乃约定为证是对疾病某个阶段病理本质的概括。

    就证的本质而言,每一个具体的证名,是对疾病所处某个时间层面或阶段全部病理变化所作高度的概括。每一个证所反映的阶段性病理,都包含着疾病当前正变化着而又相互关联的诸多要素,如致病的原因、发病的部位、疾病的性质、演变的趋势,并通过若干个具有病理联系所组成的症状群,即证候所表现出来。任何一个证的反映也很复杂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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